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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6-14】 【 关 闭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金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韩兴洪、副局长高让勒尔吾违规公款吃喝和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8月至2017年9月期间,经韩兴洪安排,该局违规用公款开支餐饮费用61208元、发放手机流量费5800元。2018年5月,韩兴洪和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高让勒尔吾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已收缴。

阿坝县党史研究室主任翁少琼借出差机会旅游问题。2014年6月,翁少琼前往陕西、山西出差,擅自前往山东青岛、浙江杭州和江西景德镇等地旅游,并违规报销费用765元。2018年4月,翁少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上交。

红原县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泽让东科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送礼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泽让东科安排单位用公款2万余元购买奶粉、牦牛肉和牛肉干等土特产品送礼。2018年4月,泽让东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小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原局长周明、出纳杨鹏违规报销私车维修费用问题。2017年1月,杨鹏驾驶私车从都江堰回小金县途中发生单车事故,产生私车维修费用3750元。杨鹏以单位曾多次借用其私车为由,要求单位报销修车费用,时任局长周明签字同意报销其车辆维修费3750元。2018年4月,周明受到记过处分杨鹏受到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赔。

九寨沟县教育局财务人员罗毅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2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罗毅先后3次收取“乡村学校少年宫设备采购项目”和“信息技术设备采购项目”的供货方负责人红包礼金共计14000元。2018年3月,罗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端午假期将至,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5起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带头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针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问题,密切关注其新动向新表现,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触碰“红线”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一律通报曝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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