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先在中国共产党阿坝州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9-22】 【 关 闭 】

严明党的纪律  加大惩防力度  

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一、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全力支持下,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藏区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坚决贯彻“履行职能、突出主业,上下对口、积极推进”和“加大治标力度,为治本赢得时间”决策部署,以强力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以整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以案件查办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以注重预防深化源头治理,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不断提升,我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全省第4位。 

(一)准确定位,强力保障,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围绕州委、州政府“一场两园十大工程”、“五个阿坝”建设等总体部署,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有力。着力完善“建好1本台账,突出2个重点,构建3个网络”的监督机制,扎实开展发展、民生、稳定政策落实督促检查。开展藏区维稳检查180余次,对维稳重点县27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推动“八不准”和“七要七不准”规定落实;督促主责部门对681个项目开展12批次监督检查,对5.67亿元资金进行有效监管,保障民生项目高效廉洁实施。严肃“7·10”山洪泥石流抢险救灾纪律,派出35个督促检查组,全面加强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监督。监察机关加大问责力度,对64个单位、88人进行了效能问责。 

(二)强化措施,执行有力,促进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为11类69项,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70个州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约谈执行不力的5个州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强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吃拿卡要等7个方面11个问题。州级制发文件同比减少42%,全州性会议同比减少74%,“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2%。清理整改超标准办公用房2.2万平方米,公开拍卖超标准公务用车11辆,44956名干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承诺,督促10个部门整改干部选任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反“四风”的案件9件18人,纪律处分15人,其中:县级干部3人。通报涉及“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件2次5件13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运用。以“发点球”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对全州排名靠后两个县的县委书记、县长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持续深化“阿坝民声”。继续发挥“三平台一机制”作用,办理群众来信426件,开展2轮专项督查,督促解决401个问题。持续开展第三方民主评议,州直部门群众满意度达到86%,红原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一。 

(三)多措并举,坚决惩治,查办案件取得显著成效 

突出查办案件“主业”,认真履行查办案件职能。州纪委监察局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落实办案监督和办信监督任务。退出或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41个,落实3名副书记、3名常委主抓案件查办工作,保证三分之二干部参与办案。调整充实反腐败协调小组,完善案件协调暂行办法等3个制度,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整合办案力量,严肃查办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农村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2013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举报791件(次),立案159件,创造了历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的新高,其中州本级查办案件数在全省市(州)排名上升4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6人,其中县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72人。组织处理34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万余元。特别是严肃查处了若尔盖县系列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为全州163名干部澄清事实,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关口前移,注重预防,筑牢安全廉洁从政防线 

大力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对46个州级部门6124项的8大类行政权力进行了分类和合法性审查,在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省、州、县联网运行;对5894项行政审批事项、5458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电子监察。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1176名县级干部全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部廉政谈话654人(次),诫勉谈话40人(次)。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整充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务监督;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规定,严明“六必须、六不准”换届纪律。全面加强廉洁从政教育。1176名县级干部学习《忏悔录》并撰写心得体会;发挥映秀灾后重建纪念馆、两河口红军会师纪念馆等廉政文化示范基地教育作用,7000余名干部参观并接受教育。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建设,创新工程招投标“五条新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国有产权交易“公开拍卖”机制。组织完成各类交易803项,总交易额31.22亿元,节约资金3.2亿元,国有资产增值0.34亿元,取消78家企业抽签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56万元;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标后管理,问责处理2人,形成施工企业“一地受罚、处处受限”机制。 

(五)固本强基,提升能力,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领导班子带头改进作风。班子成员以带案下访等形式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信访举报清理面达100%。以“三项建设”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业务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提高干部服务大局、执纪为民、组织协调、案件查办、监督检查、总结提升“六种能力”和善学、善干、善写、善说“四种素质”。州纪委被省纪委表彰为先进集体。深入开展作风巡察,建立纪检监察系统约谈制度。组成4个作风巡察组,发现并纠正问题38个,对15名纪检干部进行约谈。继续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在州人大办、州政协办等州直部门全部设立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充实监督力量。建立纪委常委联系制度,督促指导派驻派出机构发挥职能,加强派驻派出机构工作考核,完善调整轮岗机制。 

在肯定一年来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责意识不够;一些地方和单位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腐败问题在关键领域、关键岗位易发多发现象突出;有的“一把手”对“三重一大”事项不集体研究,有的州县重要部门吃拿卡要,有的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有的干部权大于法、以权谋私等现象依然存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办案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以及十届州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坚守担当,履行职能。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实施积极预防腐败战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整治“四风”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深入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努力实现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 

一是强化政治纪律执行的监督。首要是强化对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确保中央、省委和州委政令畅通,各项工作“不悬空”。其次,尤其要求全州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四个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贯彻省委藏区政策部署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维护稳定和反分裂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正确引导信教群众和促进民族团结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再次,把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开展党员干部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及时通报,形成震慑。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问题;坚决扭转不敢担当、争功诿过、不干实事、执行不力等现象;坚决制止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小团体等行为;坚决查处在反分裂维稳斗争中的“两面派”、“两面人”。 

二是坚决纠正“四风”,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现象,立说立行,立行立改,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专项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收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类节庆、论坛泛滥问题,滥建楼堂馆所、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问题,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纠正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行为,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等名义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坚持集中督查、定期督查和随机督查相结合,盯住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大力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分期分批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管理不严、放任纵容,造成本地本部门“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坚持抓党风带民风促社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是健全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抓紧制定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细化标准、划定红线、严格执行。建立纪检监察和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督查机制,推动建立严格公开的财政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四风”问题。建立发现问题、惩戒问题的长效机制,扭住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放,抓住扶贫、教育、医疗、社保、涉农、征地拆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介入调查,弄清真相,解疑释惑,及时回应群众;扭住群众痛恨的“四风”问题不放,狠抓典型,进行惩戒。巩固作风建设成效,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指导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从严监督干部的长效机制,使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常态。 

(二)强化教育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理想信念和廉洁法规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通过机制制度建设和全面监督,使领导干部“不能腐”,通过严厉惩处,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把中央、省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作为反腐倡廉的总纲领,结合我州实际,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加强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承担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各项任务分解,搞好组织协调,加强检查监督,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党委(党组)“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县委政府和州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州委提交述廉报告。开展述责述廉试点,各县党委政府和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州直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述责述廉。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二是积极营造崇尚廉洁良好氛围。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基础性工程,强化各级党委(党组)责任,分层分类施教。坚持把廉洁从政、安全从政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校(行政院校)培训的必学课程。深入开展案例教学、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各县、各部门“一把手”每年至少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强化对各级干部的现场教育;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单位)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做到警钟长鸣;实施新提拔干部公示期间廉政考试和警示教育制度。加大网络宣传力度,着力构建网络举报受理、回复、处置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舆情会商、舆论引导、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机制,使网站成为宣传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平台。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八进”活动,打造具有阿坝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各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作用。 

是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领导干部决策权的制约和监督。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进行集体决策,推行“三重一大”决策的全程记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终身问责追究制度。切实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的要求。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在监督对象上“管龙头”。把县委书记县长、部门“一把手”,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两委主要干部作为重点,加强县委书记县长、部门“一把手”执行“三重一大”、选人用人、“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落实惠农资金、民生工程实施、推进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情况的监督;加强村两委主要领导干部落实村务公开、惠农资金兑现、民生工程实施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促进更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运行高效。对监督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将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四是创新监督方式。探索整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力量,开展专项巡察。从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中选取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干部,建立巡察组长库,一次一授权,不定期进驻各县各部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突出发现问题,收集线索,强化监督震慑作用。探索整合片区纪工委、乡镇纪委力量,加大对农村基层监督。以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和农牧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切入口,重点监督检查农村村务公开、校务公开,推进公开定人员、定时间、定内容、定监督,对公开主体问责、对监督主体问责的“四定两问责”模式,及时发现在农村基层公共资金、资源、资产使用中干部不廉洁、甚至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处理,维护群众利益。探索整合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力量,发挥监督综合效应。加强与组织、信访、审计、司法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建立监督信息研判处置机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用权不当行为;重视社会和网络监督,及时收集和处理社会网络中反映干部问题的舆情,回应社会关切。探索逐步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制度。探索实施重大项目廉洁性备案审查制度。探索实施廉政风险提醒试点。 

(三)坚持突出主业,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全面落实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抓早抓小、以惩促治的要求,既打“老虎”,又打“苍蝇”,努力做到不遗漏一条违纪线索,不放过一个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扩散蔓延的势头。 

一是突出办案重点。既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也要善于从执法检查、专项治理、纠风治乱、专项督查等方面发现案件线索。充分发挥网络举报优势,健全完善网络举报受理制度。健全信访举报线索及时受理和违纪线索主动发现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实名举报的快速处理。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机制,按照初核类、暂存类、留存类标准集中处置,实行每两个月集中排查一次线索和重要案件线索随时排查制度,进一步提升线索管理处置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严肃查办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和土地、矿权出让及国有产权交易中的案件;严肃查办有的“一把手”对“三重一大”事项不集体研究,有的州县重要部门吃拿卡要,有的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有的干部权大于法、以权谋私“四个依然存在”中的案件。 

二是创新查办案件方式。适应办案工作新要求,针对查办案件的关键环节,提升查办案件的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做到资源向办案集中、力量向办案倾斜、人才向办案聚集。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充实和整合办案力量,以现有办案骨干为主体,分级建立健全办案人员库,实现“人人参与、全员办案”,对各县和州级部门发生的重要案件,州纪委将整合州、县纪检监察力量全力攻坚。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指挥中心”和“协调枢纽”作用,加大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力度,加强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协同,建立涉刑案件移送司法前审查标准,形成查办案件合力。会同司法机关建立涉刑案件快查快移机制,及时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加强后续办案的跟踪和监督。强化基层办案督办力度,对办案工作滞后的县进行单独指导。加大交叉办案、异地办案、提级办案力度,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强化派驻机构办案工作,落实办案任务,推动连片集中办案,切实发挥作用。建立案件新闻发布制度,实施开门办案,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三是注重前瞻预防和安全办案。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推行抓早抓小机制,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大初核力度,加强诫勉谈话,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警示教育。督促案发单位进行剖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办案人员要牢固树立法纪意识,严格纪律审查程序,严格办案措施审批,严格办案行为规范,加强调查取证,形成各种证据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加快规范化办案场所建设,提高办案保障水平。 

(四)坚持改革创新,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和能力保障。认真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 

一是坚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决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强化执纪监督,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正人必须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自律,带头改进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重点解决工作漂浮、口大气粗等问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调查研究,带头走基层,掌握第一手情况,做到严谨细致、严肃认真,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下访,深化“纪委书记下基层”、“纪委开放日”活动,不断健全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巡察制度,及时掌握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情况,找准问题、督促整改。 

二是优化纪检监督资源。按照“分类派、全覆盖、齐统管”的要求,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规范机构名称、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坚持“干部一家人、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建立派驻工作统筹协作机制,健全监督检查、信访办理、案件调查等工作制度,完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派驻机构要向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注重发挥纪委委员作用。进一步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和工作要求,探索建立纪委委员述职制度,督促认真履职。建立重大事项征求纪委委员意见、重要情况通报、重点工作调研等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纪委委员参与反腐倡廉重大活动,开展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询问质询。 

是提升能力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做到能力过硬和作风过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学习,注重实战,进一步提升“四种素质”和“六种能力”,争创一流业绩。推行跟案学习、上挂锻炼、分类指导、因岗施教的教育培训模式,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要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增强“三个自信”,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回应党和人民的期盼,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州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州加快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保障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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