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创铸树”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对深入推进“创铸树”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重要部署。
“创铸树”工作是今年以来,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开展的创“三优”(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铸“利剑”(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树新风(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工作。这项工作是贯彻全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要继续结合中心任务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务实推进“创铸树”工作,在工作中开展一次“防止四种风气(骄气、义气、小气、暮气)、弘扬新风正气”自查自纠活动,同时,做好日常督查和总结考核,积极推动形成工作成果。
会议要求,要持续用力、驰而不息抓好“创铸树”工作,创新活动方式,拓展活动载体,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找实、把工作抓具体,多思考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思想和建议,真真正正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要探索“创铸树”工作成效的评估方式,让人民群众参与评估“创铸树”活动的工作成效,通过科学有效的成果评估,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会议强调,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全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自身要有更强的党性意识。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标准比一般党员更高、要求比一般党员更严,才能不辱使命、树好形象。对纪检监察队伍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要通过扎实的活动、实在的成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