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事前、事中、事后三步走”的方式,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为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让困难群众沐浴政策阳光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一步,事前监督预防。督促扶贫、民政、财政等救灾救济资金主管部门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和发放程序;要求财政、审计部门加大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专项检查和审计力度,及时发现纠正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全面加强扶贫政策公开公示工作,发放“监督卡”,使群众及时掌握扶贫资金情况,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解决了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资金规范、安全、廉洁使用。
第二步,事中执纪查处。建立州纪委常委分片督导县(市)、县(市)纪委分片督导乡镇、乡镇纪委定专人督导村组“三级督导模式”,督促县乡纪委每季到村、每月到组、每旬到户,大力整治庸懒散浮拖、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与民争利、侵占民生资金等“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三查两访”监督体系,实行面上巡查、重点督查、过程检查,针对性暗访、整改回访。2018年,全州各级纪检部门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督查巡查252次,发现扶贫领域方面存在的问题622个,并建立问题台账逐一销号整改。
第三步,事后问责处理。把“快查快处”“逗硬问责”的工作思路贯穿于脱贫攻坚中突出问题治理及整改落实全过程,着力抓好案件查处、问责追究和通报曝光,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坚持“阳光问廉”常态化,持续关注扶贫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沉淀等问题;严格落实《贫困村第一书记召回撤换八条规定》,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撤换调整、召回,对违纪违法的实行“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