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州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关于红原县、若尔盖县、理县、茂县等7件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迅速进行了调查处理,严肃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红原县刷经寺镇三家寨村原支书彭小兵逾期开采石料,未对植被进行恢复问题。在红原县刷经寺镇三家寨村原支部书记彭小兵逾期违法采石,且未对采石场进行植被恢复的问题中,经查,红原县环林局、国土局、刷经寺镇等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存在监管不到位、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督促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7年8月,红原县委、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给予县国土局原副局长蒲晗,县环林局原副局长陈勇,刷经寺镇三家寨村原支部书记彭小兵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对刷经寺镇镇长喻启建、县国土局局长苏平、县环林局局长何尔乓等11人进行诫勉;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健、县国土局工作人员李刚、县环林局工作人员宾建等3人通报批评。
若尔盖县境内无证采砂厂非法开采加工砂石,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在若尔盖县9家采砂厂、3个砂石加工厂手续不完备,非法开采加工砂石,造成不同程度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中,经查,若尔盖县农水局、国土局、环林局,相关乡镇(场)存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等问题。2017年8月,若尔盖县委、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县农水局原局长旦珍塔、副局长彭志强、水政监察执法大队原大队长彭海波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对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泽旺、原副县长王勇进行谈话诫勉;对副县长华尔丹、唐郁鑫进行通报;对副县长刘跃文进行谈话提醒;对13名相关单位及乡镇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理县朴头乡关口村境内的汶马高速第11标段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在理县朴头乡关口村境内的汶马高速第11标段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中,经查,理县环林局、朴头乡等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存在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017年8月,理县县委、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县环林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吴天勇党内警告处分;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治国、熊伟,县环林局局长恩波头,朴头乡党委书记陈家志等6人进行通报;对朴头乡副乡长何富国进行诫勉谈话;责成相关部门对汶马高速第11标段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
理县上孟乡木尼村非法开采河道砂石的问题。在理县上孟乡木尼河坝非法开采河道砂石、破坏耕地、洗砂泥污水直接排放孟屯河污染严重问题中,经查,理县环林局、农水局、国土局、上孟乡等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存在监管不力、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2017年8月,理县县委、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县农水局机关党委书记李俊洁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逸风,县农水局局长彭措,县国土局局长罗斌,县环林局局长恩波头,上孟乡党委书记郑茂,上孟乡乡长王平作出书面检查;对县环境保护中心副主任邓晓玲,县国土局矿产管理股股长罗云平,上孟乡副乡长吴伦林进行批评教育;责成相关部门对砂场进行立案查处,平整恢复违规占用地,恢复河道原貌。
茂县南新镇棉簇村两委违规砍伐林盘、毁林修路、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在茂县南新镇棉簇村两委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下,违规砍伐林盘、毁林修路、破环森林资源问题中,经查,茂县环林局、南新镇等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等问题。2017年8月,经茂县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县环林局副局长杨玉亮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环林局凤仪片区林业站站长易清、南新镇副镇长赵如乐行政警告处分;对县环林局林业员董英、陈晓蓉、石群英,南新镇副镇长张仁君等4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县环林局局长刘维刚,南新镇党委书记刘小平,南新镇镇长余成弟3人进行问责,给予作出书面检查等处理。
若尔盖草原旅游过度开发和保护区内违规建筑的问题。经查,在若尔盖县草原旅游和违规建筑过度开发问题中,该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存在对保护区内违规搭建农家乐,整治不力、监督不力等问题,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仁青夺吉应负重要领导责任。若尔盖县纪委对仁青夺吉进行诫勉谈话。
若尔盖县违规在保护区修建牧道的问题。经查,在若尔盖在保护区内修建牧道问题中,该县交通局存在未批先建,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时任县交通局副局长陈刚应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若尔盖县纪委对陈刚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