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阿坝州监察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阿坝州”官方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邓韬联系,电话:0837-2826361。
一、概述
2013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监察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监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群众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
(二)完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等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责任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工作督查。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1位同志兼职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的统一发布和日常维护。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绩效考核范围,督促各室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以及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2016年州监察局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主动地把应向公众公开的监察信息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方式发布各类监察信息672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州监察局与纪委合署办公,每年以州监察局发文的文件较少,且较多涉及工作秘密,因此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工作动态信息为主。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政府信息数发布各类监察信息191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监察信息652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各类监察信息18条;通过其他方式发布各类监察信息3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接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未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电话咨询、函件咨询、网上咨询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州监察局与州纪委合署办公,每年以州监察局发文的文件较少,且较多涉及工作秘密,主动公开的信息较少;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今后,将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充实政府网站本局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正确公布相关信息,增强互动性,提高公众的认可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做好学习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局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
2017年,我局将按照州委州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时效性和工作规范性等方面下功夫,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把州监察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七、附表
1、2016年度阿坝州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16年度阿坝州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