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各级党委、政府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取得了突出成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胆敢动扶贫“奶酪”,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将查处的10起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阿坝县贾柯河牧场二分场党支部书记邓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泽巴违规推选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的问题。2015年,贾柯河牧场二分场两委会在组织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时,邓柯、泽巴两人违反危房改造程序,未经贫困户推选,擅自从困难群众中选出10户进行危房改造,并不按要求上报审核、公开公示,且未对改造房屋开展监管和验收的情况下,将改造资金共计20万元发放到各改造户手中。2017年5月,邓柯、泽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茂县光明镇和平村党支部书记张桂平侵占他人养老保险奖励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张桂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克扣4名村组干部养老保险奖励奖金0.14万元,非法占有道路维护费0.3万元,违规拖欠村民工资4.18万元。2017年5月,张桂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克扣、拖欠的资金已退还村民,0.3万元违纪所得退缴财政。
松潘县施家堡乡双河村党支部书记张后顺、村委会主任夏春祯等人违规实施扶贫项目获利的问题。2016年,双河村支部书记张后顺、村主任夏春祯、村会计姜菲及5名村组干部经共同商议后,以其中一名小组长个人名义承包实施村扶贫新村排污处理项目,违规获利8.66万元,张后顺、夏春祯、姜菲各分得1.17万。2017年9月,张后顺、夏春祯、姜菲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5名小组长进行批评教育,收缴违纪所得。
阿坝县垮沙乡垮山村党支部书记仁真多尔吉虚报冒领、私存项目结余款的问题。2016年8月,仁真多尔吉在该村牧道维修项目中虚报冒领项目款1.39万元,另外还私自保管村民蔬菜种植项目结余款9.20万元。2017年9月,仁真多尔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0.59万元上缴县财政扶贫专户。
红原县麦洼乡党委书记华尔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6年10月以来,华尔丹在该乡脱贫攻坚工作中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对产业扶持基金疏于监管,导致该乡洞拉村产业扶持基金沉积,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11月,华尔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壤塘县南木达镇副镇长邓明波在低保清理审核时把关不严的问题。2016年,邓明波在对全镇财政供养人员享受低保情况进行审核清理、清退中,工作推进迟缓、审核把关不严,以致南木达镇在2017年4月底仍有6名已参加工作的人员享受低保政策未被及时清退,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8月,邓明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小金县达维镇达维村会计游君对贫困户精准识别不准确的问题。2015年11月,游君在贫困户精准识别中,对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未及时将财政供养人员、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和合作社股东等4户从贫困户名单中清退。2017年10月,游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茂县飞虹乡苏家坪村村支部书记罗勇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2016年上半年,罗勇对本村实施的“百千万”微水灌溉项目监管不力,造成项目水管损失浪费,不按实际上报施工情况及数据,出具虚假验收合格报告,违反工作纪律,且利用职务之便从中谋取利益6万元。2017年12月,罗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6万元违纪所得退缴财政。
黑水县交通运输局农建办主任赵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赵勇在负责上报项目规划和管理过程中衔接不足,导致该县地渔村索桥项目、资金重复下达。2016年12月,在州交通局下达该项目资金150万元后,未及时向单位负责领导报告,截止2018年1月11日,该笔资金仍留存于县交通局账户,致使国家建设项目资金闲置。2018年1月,赵勇受到警告处分。
松潘县白羊乡溜索头村村委会主任郭大刚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中慢作为的问题。2017年5月,白羊乡溜索头村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工期严重滞后,郭大刚作为村主任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慢作为。2018年1月,郭大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