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下午,理县召开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全票当选为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丁龙华,在全体代表的见证下,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同日,理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
1月10日下午,县委书记、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依当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葛永兰共同为县监察委员会揭牌,这标志着理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依当措在揭牌仪式上,勉励转隶后的纪委监委干部职工:要努力学习,提高本领,尽快融入新环境,适应新角色,开展新工作,作出新贡献。她强调: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大家要依法履行职责,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为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理县县委主动担起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县委书记主动履行“施工队长”职责,第一时间研究审定全县改革试点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县纪委紧紧围绕监察委班子组建、内设机构设置、人员转隶、办公场所保障等具体任务,进一步明确实施步骤、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积极履行“施工员”专责,坚决做到“按图施工”,如期完成县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工作。